請人的隱藏成本:一個月薪兩萬的員工實際要花多少錢
MPF、勞工保險、有薪假期、辦公設備、培訓時間全部算進去,用實際數字拆解聘請員工的真實成本。
上個月有個客戶問我,他想請個 Marketing Executive,市價大概月薪兩萬,問我預算要準備多少。我說如果只算人工,一年就是二十四萬。但實際上要預三十萬左右。他有點驚訝:「差那麼遠?」
這就是很多中小企老闆容易忽略的地方。請人不只是給月薪那麼簡單,背後有一堆隱藏成本。我做了十幾年顧問,見過不少公司因為低估請人成本而搞到現金流緊張。所以今天就用一個月薪兩萬的員工做例子,把各項成本拆解清楚。
先說最基本的 MPF。按照現行法例,僱主要供款 5%,以月薪兩萬計算就是一千元。一年就是一萬二。這筆錢很多人都知道,不算隱藏成本。但別忘記 MPF 有個上限,如果員工月薪超過三萬,供款就封頂在一千五。所以月薪越高的員工,MPF 佔總成本的比例反而越低。
接下來是勞工保險。這個金額會根據行業和公司規模浮動,但一般文職每年保費大概是員工年薪的 1.5% 到 2% 左右。以月薪兩萬計算,年薪二十四萬,保費約三千六到四千八百元。如果是建造業或者涉及體力勞動的工種,保費可以高達 5% 甚至更多。
然後是有薪假期。香港法例規定員工有法定假期和年假。法定假期一年有十七日,年假根據年資計算,第一年最少七日。即使是新人,一年至少有二十四日有薪假期。這還沒算病假,每年有累積的有薪病假日數。
我們來算一下。假設員工一年工作 261 個工作日(52 個星期扣除 52 日星期六日,再扣除 17 日法定假期)。如果他請七日年假,實際工作日變成 254 日。但你支付的是全年 365 日的月薪。換句話說,有 24 日(法定假期 17 日加年假 7 日)他沒上班但你要給錢。這 24 日的成本是多少?月薪兩萬除以 261 個工作日,等於每日約 766 元。24 日就是 18,384 元。
病假也要計算。雖然不是每個員工都會用盡病假,但預算上要預留。按法例,員工每工作一個月可累積兩日有薪病假,一年就是 24 日。假設員工一年請四日病假(這算是保守估計),成本就是 3,064 元。
辦公設備和位置也是成本。一個員工需要電腦、電話、桌椅、文具。如果是入門級文職,一台 laptop 約五千元,用三年,平均每年折舊 1,667 元。辦公桌椅如果買便宜的,一套兩千元,用五年,每年 400 元。電話看公司政策,如果提供公司手機,一年約三千元。文具雜費一年約五百元。加起來大概五千六百元左右。
辦公室租金也要算進去。假設你在九龍租個小型辦公室,每平方呎月租 30 元,一個員工連走道、茶水間等公共空間,平均佔用 50 平方呎,每月租金成本就是 1,500 元,一年 18,000 元。當然這個數字會因地區和辦公室類型有很大差異,但作為參考值算是合理。
水電、冷氣、網絡費用也要分攤。一個辦公室每月這些開支可能五千到一萬不等,如果有五個員工,每人每月分攤約一千元,一年 12,000 元。
培訓成本經常被忽略。新員工入職至少要兩個星期才能上手,這段時間他基本上沒什麼產出,但你要支付全薪。兩個星期的成本大概是 4,600 元(20,000 除以 26 個工作日再乘以 10 日)。如果再加上其他同事花時間培訓他的人力成本,可能要再加幾千元。
還有招聘成本。登招聘廣告、用 recruitment agency、面試時間,這些都要錢。如果用 agency,一般收費是員工首年年薪的 15% 到 25%,以月薪兩萬計算就是 36,000 到 60,000 元。如果自己登廣告和篩選,成本會低一些,但也要幾千元。我們取中間值,假設招聘成本 8,000 元。
醫療福利也是常見開支。如果公司提供團體醫療保險,一個員工每年保費約 3,000 到 5,000 元不等。我們以 4,000 元計算。
我們把所有成本加起來看看:
- 月薪:240,000 元
- MPF(5%):12,000 元
- 勞工保險(1.8%):4,320 元
- 有薪假期成本:18,384 元
- 病假成本(4 日):3,064 元
- 辦公設備折舊:5,600 元
- 辦公室租金分攤:18,000 元
- 水電網絡分攤:12,000 元
- 培訓成本:4,600 元
- 招聘成本(攤分):8,000 元
- 醫療保險:4,000 元
總計:329,968 元
換句話說,一個月薪兩萬的員工,真實成本接近三十三萬,比單純月薪高出 37.5%。如果再算上管理成本、員工流失率、偶爾的加班費或雙糧,數字可能更高。
我見過一些公司老闆會說:「我沒有提供醫療保險,也沒有用 agency 請人,所以成本沒那麼高。」這話有一定道理。上面列的是比較全面的計算方式,實際情況可以按公司規模和福利彈性調整。但即使扣除一些非必要項目,真實成本也會比單純月薪高 20% 到 30%。
另一個角度是生產力。你付三十三萬請一個人,他一年實際工作日只有 254 日(已扣除假期),如果再扣除病假、培訓期、效率不佳的日子,真正有效產出的時間可能只有 220 日左右。這表示每個有效工作日成本約 1,500 元。如果員工表現未如理想,或者崗位設計不當,這些錢可能都白花了。
所以我經常建議客戶,請人之前先想清楚幾個問題:這個崗位是不是真的需要?能不能用兼職或外判代替?如果一定要請全職,預算是否足夠?
有些工作其實外判更划算。比如會計、設計、IT 支援,找 freelancer 或外判公司按項目收費,成本可以省一半。當然這要看業務性質,如果需要長期穩定的人手,還是全職員工比較可靠。
請人是投資,不是開支。但投資要講回報。如果一個月薪兩萬的員工能幫公司賺到四十萬甚至更多,那三十三萬的成本絕對值得。問題是很多老闆請人的時候沒想清楚這個員工能創造多少價值,結果請了之後才發現不划算,到時要裁員又有一堆法律和賠償問題。
最後提醒一點,以上計算是基於香港法例和市場情況。如果你的業務涉及內地或其他地區,成本結構可能完全不同。內地的社保、公積金、稅務計算方式和香港差很遠,請人之前一定要搞清楚當地規定,否則隨時踩雷。
請人不是小事,尤其對中小企來說,員工成本往往佔總開支三成以上。算清楚真實成本,才能做好預算,避免現金流出問題。